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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采取限产停产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
时间:2016-03-16 | 浏览量:1978
河池市环境保护局
为实现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采取强力措施,增强大气治理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切实减轻城市PM10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河池市近期出台了《市中心城区秋冬季污染天气限产停工实施方案》。
该方案针对城区工矿企业、市政工程、城区露天堆场、中心城区露天烧烤、建筑工地、市中心城区周边采石场、工业园区企业等空气污染源制定了三个预警级别响应及不同预警级别的限产停产措施。要求各责任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市中心城区秋冬季污染天气限产停产工作,发布二级及以上预警后,将按规定启动问责机制。
方案实施时间从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蓝文)
2015-12-15